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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国家体育总局决策咨询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

作者:湖北省体育科学学会秘书处   时间:2024-01-02 10:11:07   点击:601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行政部门,有关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决策咨询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现拟通过招标、委托等方式,组织开展2024年决策咨询研究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一)2024年国家体育总局决策咨询研究项目设置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项目承接人确定方式为公开招标(含面向地方体育部门项目)和委托。

(二)国家体育总局将分别给予通过公开招标立项的重大、重点和一般项目10万元、5万元和3万元经费资助,以委托形式立项的项目资助经费在此基础上根据实际研究需要进行适当调整。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重大项目的负责人原则上需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重点项目的负责人原则上需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原则上需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面向地方体育部门的项目,申报人原则上需为地方体育行政部门或其所属事业单位正处级及以上职级干部。

(二)除委托项目外,每位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报。项目负责人申报时须征得项目组各成员本人同意,项目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加两个项目的申报。

三、项目申报

(一)项目申报要严格按照《2024年国家体育总局决策咨询研究项目目录》(附件1)的选题名称及研究重点设计研究内容和框架,不能自行拟定题目或确定研究重点。

(二)公开招标项目(含面向地方体育部门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申报人需访问国家体育总局决策咨询项目管理系统(http://zfs-system.sports.cn/)开通账号并申报。具体使用说明详见项目管理系统通知公告栏。

(三)申报人须将申报材料通过项目管理系统提交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经审核同意后进入立项评审环节。

(四)申报材料须如实填写。对于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人3年申报资格和申报人所在单位1年申报资格。

四、项目立项

(一)确定立项名单

公开招标项目:国家体育总局政策法规司组织专家对公开招标项目的申报材料进行通讯评审、会议评审,结合评审结果确定公开招标项目承接人。其中,面向地方体育部门项目由国家体育总局政策法规司根据地方申报情况和研究项目实际确定项目承接人。

委托项目:国家体育总局政策法规司根据研究项目的实际需要确定项目承接人。

项目承接人确定后,形成《2024年国家体育总局决策咨询研究项目立项名单》(以下简称《立项名单》)。

(二)《立项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国家体育总局政策法规司向项目承接人及其所在单位印发《立项通知》。接到《立项通知》后,各项目承接人按要求填写《计划任务书》并签署《国家体育总局决策咨询研究项目委托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三)《合同》作为项目实施、工作检查、结项验收的依据。

(四)研究项目一经立项,除征得国家体育总局政策法规司书面同意批复外,不得变更和申请延期,否则视为研究项目终止。

五、项目完成时间

委托项目完成时间以《合同》具体约定为准,公开招标项目完成时间不晚于2024年11月30日。

六、申报时间及其他事项

(一)申报工作从2023年12月29日9:00开始,2024年1月19日24:00截止,逾期系统关闭不予受理。请各申报人所在单位务必于2024年1月20日24:00前完成单位审核工作。

(二)相关技术问题请直接联系华奥星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国家体育总局政策法规司

联系人:侯  晨、朱道辉

电  话:(010)87182431、87182429

E-mail:lilunchu@sport.gov.cn

华奥星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裴  超

电  话:(010)67149713

E-mail:zhengfs@sports.cn

附件:1.2024年国家体育总局决策咨询研究项目目录

2.国家体育总局决策咨询项目管理系统单位账号注册申请表



体育总局办公厅

2023年12月28日

原文链接:https://www.sport.gov.cn/n315/n20001395/c27252269/content.html